深圳有控养狗吗?
深圳市养狗管理规定为实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危险犬,实行养犬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并应该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餐饮场所、商场、宾馆、影剧院、学校、医院、公共浴室、车站、超市、候车室、歌舞厅、游乐场以及设置了犬类禁入标识的公园、绿地、休闲广场、健身场等公共场所(导盲犬除外);
(二)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犬袋或者为犬戴嘴套,由成年人牵领,避让他人;
(三)犬粪应当即时清理;犬只吠叫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四)将犬放于户外户养时应当选择合理时间,无人看管时应当关入犬笼、犬舍等犬类容器内,不得影响公共卫生和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五)饲养犬只参加展览、展销、表演等活动的,应当按规定向兽医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携带外地犬只进入本市严格管理区的,应当持有犬类免疫证明,并在进入本市五日内向所在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无犬类免疫证明或者过期的,应当自进入本市起十五日内到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